星期五, 8月 11, 2006

眾多的自殺方式中,最痛苦莫過於燒炭。我指「痛苦」並不是肉體上的自戕,而是由有自盡之念直至決定點炭的一刻,那至少一小時間的內心鬥爭。

從超市買來的炭及母親用了多年的炭罏,一一放在面前。她手上拿著的是去年生日,父親送給她的一部手提電話,她透過這手機,逐一向親友「道別」。當所有號碼打過後,她卻發現,電話簿上竟然沒有父母的電話號碼。這是因為父母的手機總是按得最多,根本不需要記在什麼上:會考放旁第一時間向父母報告,因為妳想告訴他們成績;找到新工作父母吩咐妳立即通知,因為他們害怕妳年少被騙;因為工作比平日要晚半小晚回家,妳也一定會告知父母,因為他們害怕妳迷路,儘管妳已經24歲。妳一直認為撥得最多,是男朋友明手機。但此時此刻發現,撥得最多、記得最熟,卻是這兩個永遠不會避開妳,一直耐心聆聽也不「CUT線」的,卻是這兩個電話號碼。

門窗已完全關好,手上劃起的火柴跌進炭中......

多年後,雙親在另一處重遇妳時含悲忍淚地問:「為什麼妳當日不撥電話給我們?」